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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女子学院 2023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的战略部署,鼓励大学生参与学术科技实践,加速大学生科技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引导和激励青年学子勇于创新,发现和培养有作为、有潜力的学术科技优秀人才,积极备战2023年“挑战杯”全省、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经研究,学校拟举办2023年“挑战杯”山东女子学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主办单位:山东女子学院团委
    比赛时间:2022-12-29 至 2023-09-01
赛事介绍

一、竞赛时间

校级竞赛拟定于2023年3月举行

二、参赛资格

凡2023年6月1日以前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专科生、本科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三、作品要求

1.申报参赛的作品须是2023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参照第十七届“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要求,集体作品作者不应超过10人。指导教师为1-2人,最多不超过2人。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2.竞赛增加作品自查环节,申报学院签订承诺书,承诺作品符合挑战杯申报作品的要求,其中申报作品为学术论文或调研报告的,文字复制比不得超过30%。一旦发现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作品,将取消参赛资格,并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该学院不得补报作品。经核实有舞弊、抄袭、作假等的作品,从该参赛单位总分中扣除相当于三等奖分值的双倍分数,同时取消该单位参评集体奖项的资格。

3.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每份社会调查报告应在15000字以内,每篇学术论文应在8000字以内。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4.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5.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并有相关专业专家学者指导,经本校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并填写大赛组委会统一表格《山东女子学院“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项目申报简表》。

6.初赛由各学院组织完成,参赛作品需经各学院竞赛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评审后,由各单位统一推荐复赛作品报送校团委。各学院选送参加复赛的作品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0件,每人限报一件。

7.组委会拥有组织转让获奖作品的优先权。成果产权及利益分配由学校和作者协商确定。组委会可以结集出版竞赛获奖的作品及评委评语。

四、日程安排

1.学院初赛阶段(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底)

本阶段主要进行大赛的策划、准备和宣传,启动系列培训,完成参赛选手组队报名工作进行院赛预审,确定参与校赛队伍。各学院经专家评审后认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高质量参赛作品,经过一轮打磨后拟推报至校赛。

各学院举办初赛,注意务必形成通讯稿、留存院级竞赛照片。

2.学校复赛阶段(2022年3月初)

复赛公示、评审。成立校级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判指标对复赛作品进行评审,写出评审意见,确定进入决赛的作品。参赛团队对作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3.学校决赛阶段(2022年3月)

举办山东女子学院2023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终审决赛暨作品展示会,邀请校内外专家对作品进行终审,确定获奖作品的等级。

4.重点团队培训阶段(2023年3月)

根据全校竞赛评审结果,参照省赛相关要求,选拔确定若干件“备选项目”,拟推荐参加省赛。学校对入围团队进行赛前集训,加强业务指导和支持,组织入围团队开展深入培训。

5.参加全省、全国竞赛阶段(2023年4月—11月)

4月中下旬,从“备选项目”中择优推荐部分优秀作品参加第十八届“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6月至11月,报送山东省获奖作品参加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复赛、决赛。

五、奖项设置

1.个人(团队)奖

组委会将对学院推荐上报作品进行全校复赛评审,确定部分优秀作品参加全校复赛决赛,各类别学生作品获奖数与对应类别作品入围终审决赛数量成比例。竞赛设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荣获校级比赛一等奖以上(包括一等奖)作品的主要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2.集体奖

竞赛以各学院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团体总分计算方法为:团体总分=初赛作品得分+复赛作品得分+校级竞赛得分+省级竞赛得分+全国竞赛得分。(具体分值见表1)

表1:各级奖励等级和分值对应表

奖励等级

校级竞赛分值(分/件)

省级竞赛分值(分/件)

全国竞赛分值(分/件)

初赛作品分值(分/件)

复赛作品分值(分/件)

特等奖

70

200

500

5

10

一等奖

50

150

400



二等奖

20

60

300



三等奖

10

30

200



备注:初赛作品指的是参加学院初赛的全部作品;复赛作品指的是学院上报并经过团委审核的作品;对于跨学院组队的获奖作品,团队所属学院加分不变,参与项目的其他同学所在学院根据其学生在作品中的贡献程度,为学院增加20%—60%的获奖作品得分。

学校授予团体总分得分第一名的学院“挑战杯”称号,授予团体总分得分第二名至第五名的学院“优胜杯”称号,根据学院发动组织情况综合评定各单位竞赛工作并颁发优秀组织奖。

竞赛结束后,对获奖作品保留一个月的质疑投诉期。若收到投诉,竞赛组委会将进行调查,如确认该作品资格不符者,取消该作品获得的奖励,取消学院所获的优秀组织奖,通报全校,并视情节给予所在学院取消参赛资格或其它处罚。

六、作品申报

本届竞赛的作品申报方式以网上申报为主,传统纸质申报为辅,具体申报方式待全国组委会确定后另行通知。同时,请各学院于3月6日前将学院推荐参加复赛的作品(原则上限10件作品以内)文稿(电子版)、作品申报项目简表(附件2,电子版)、上报作品汇总表(附件3,按学院推荐顺序将作品进行排序,以学院为单位汇总,须同时上报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扫描件)以“xx学院2023年挑战杯推荐作品”为主题发送至大赛邮箱:qingchunnvyuan@163.com。

七、工作要求

1.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是一项全校性的学生科技活动,各学院对竞赛组织工作应予以高度重视。各学院要结合学院实际,成立由分管教学、科研的副院长或党委副书记牵头,由团总支、业务骨干教师等有关人员组成的竞赛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创业计划竞赛的领导、组织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大赛的组织联络工作。请各学院将工作小组名单(见附件4)于2023年3月6日前报团委。

2.深入发动,精心组织。各学院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确保本院项目挖掘、培育、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别是初赛阶段,要通过设立专门机构、完善保障政策、运用媒体手段等方式,发布竞赛消息,接受学生咨询,进行广泛动员,使更多的学生参与到竞赛中来。要坚决杜绝以学校科研项目冒充学生作品的现象,如有发现将严肃处理。要坚持选拔与培养并重的原则,对于未进入校级竞赛的作品要进行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的指导,帮助参赛学生提高科研能力。有条件的学院可对重点项目在经费和指导力量上给予支持。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学院团总支认真做好形式多样的赛事宣传工作,掀起人人学习“挑战杯”的热潮,同时要突出重点,做好项目的挖掘、培育、申报等工作,组织优秀的专业教师对申报作品进行指导,为学生参加竞赛提供必要的支持。

 

其它有关事宜现阶段请参照《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试行)》(附件1),如有调整,团委将及时进行更新,最终大赛相关要求以全国最终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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