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乡村创业帮扶计划工作指引
一、目标任务
面向毕业2年内的大学生,资助其返乡下乡开展初创型小微项目不少于3000个,每个项目提供资金2万元,全团每年提供资金总额不少于6000万元,并为项目提供具体支持和综合培育。
二、资金支持 1. 支持方式。按照项目实际,采取无偿资助、免息借款等两种方式进行支持。 ——面向在乡村振兴、带动就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方面具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模式做法具有特色的大学毕业生返乡下乡初创型小微项目,每年资助不少于700个,每个项目提供无偿资助资金2万元。 ——面向具备一定操作性和发展前景,有较强资金需求的大学毕业生返乡下乡初创型小微项目(优先支持受疫情或灾害影响较大的项目),每年支持不少于2300个,每个项目提供免息借款资金不少于2万元,借款周期1至3年。 2. 资金安排。 ——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简称“青创基金会”)设立专项基金,筹措资金不少于2800万元,包括为至少700个项目提供无偿资助资金不少于1400万元,为至少700个项目提供免息借款资金不少于1400万元。 ——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至少为本区域内50个项目提供免息借款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共计为至少1600个项目提供免息借款资金不少于3200万元。 ——团中央和各省、市级团组织积极面向社会筹措资金,各级青联组织可结合实际开展募资捐款,汇聚多方资源为大学生乡村创业项目提供具体支持。 3. 项目申报和遴选。 ——无偿资助支持项目由青创基金会通过组织化推荐(以省级团委推荐为主)、社会化自主申报、定向支持等渠道遴选产生并完成资助。 ——免息借款支持项目由省级团委按照明确的目标任务和资助标准,自主遴选产生并完成资助。在此基础上,青创基金会向有主观意愿、有工作基础、有服务能力的省级团委提供总额不少于1400万元的免息借款资金,支持部分省级团委开展免息借款工作。 三、综合服务 入选项目纳入“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项目支持计划培育体系及各地青年创业服务体系,提供组织支持、智力支持、金融支持等综合服务。 1. 纳入青创组织。吸纳项目负责人加入县域团属青年创业组织,通过组织化凝聚、系统性服务,助力创业青年相互促进、共同成长。 2. 结对创业导师。为每人配备一名地市级以上创业导师,提供“一对一”结对辅导、项目问诊、长期跟踪等服务。 3. 跟进金融服务。根据项目不同成长阶段资金需求,联合金融机构跟进提供小额贷(借)款、大额担保贷款、投融资对接等服务。 4. 提供培训课程。定制专项课程,线上搭建直播课程体系,线下举办创业大讲堂,提供高品质培训服务。 5. 开展交流活动。依托各级共青团新媒体矩阵为创业项目提供展示平台,组织参与“双创周”、“创青春”、“交流营”等青年创业服务重点活动。 四、项目组织 ——资助项目征集3月启动,各级团组织同步募集资金资源,力争7月底前完成款项拨付。 ——青创基金会负责项目统筹推进,指导各省计划实施,筹措下沉资金资源,开展工作考核督导,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各省级团委积极争取财政、社会资金,明确项目落实责任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向青创基金会申请项目借款,做好项目遴选与资金发放,建立项目扶持台账,加强日常联系、动态管理和综合服务,确保完成本省份目标任务。 本指引由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10-85212736